四川地区钻井政策以矿业权管理、用地审批、环保水保、水资源管理、安全监管为核心,覆盖油气、地热(温泉)等各类钻井,需多部门协同审批,核心政策与办理要点如下(截至 2025 年 12 月):
产业导向:川南页岩气、川东北油气为重点勘探开发区域,列入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鼓励类(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》)。
临时用地:钻井井场、进场道路等临时用地期限一般≤4 年,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需专项审批,严格落实表土剥离与复垦。
环保要求:钻井液优先用水基 / 清水体系,油基钻屑按危废管理;配套应急池、燃烧池、岩屑堆放场,执行排污许可与环保验收。
取水管理:年取水量≥1 万 m³ 需办取水许可,安装计量设施,按用途分类计量并报送统计报表。
矿业权管理:需先取得地热探矿权,勘探后转采矿权;严禁无证开采或超越矿权范围钻井。
地质与环保:需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,避开生态保护红线;钻井深度、井径需与地热资源规划匹配,防止与浅层水串层污染。
取水与回灌:优先回灌尾水,回灌量不低于开采量的 80%;取水许可需论证水源可靠性,防止过度开采导致水位下降。
生态保护红线: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、永久基本农田核心区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钻井;确需在周边施工的,需强化防渗与应急措施。
临时用地管理: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(构)筑物,不得转让 / 出租;占用林地需另行办理林地使用许可,期限与临时用地衔接。
环保与安全:
钻井液、岩屑、废水需达标排放或合规处置,油基钻屑按危废贮存并委托处置。
落实井控安全措施,配备防喷器、应急池等,防止井喷与地下水污染。
项目竣工需通过环保、水保、用地复垦等专项验收,方可投产。
前期准备:矿权备案 / 取得→井位选址(避开红线)→地质灾害评估→水保方案编制。
许可办理:环评报批→临时用地审批→取水许可申请→安全备案。
施工与验收:按许可内容施工→环保 “三同时” 落实→竣工环保 / 水保 / 用地复垦验收→投产运营。
井位变更、工艺调整需重新报批环评,否则不得施工。
临时用地超期需申请延期,复垦未达标将影响后续项目审批。
地热钻井若涉及地热资源开发,需纳入矿产资源管理,严禁以 “水文地质勘查” 名义规避矿权审批。